《中国普外基础与临床杂志》
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宪法有一系列重要论述,涉及中国宪法的价值定位、实施监督、完善发展、尊法崇宪等诸方面。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站在法治中国建设的最前沿,立意深远、层次分明、内涵丰富、重点明确,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现实指导意义,为进入新时代中国宪法的进一步完善指明了道路。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018年3月1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总书记进行了庄严地宪法宣誓。这是我们国家最高领导人首次进行的宪法宣誓,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的坚强决心。总书记率先垂范尊法崇宪,体现了国家领导人对人民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全体共产党员做出了表率,为全体人民做出了庄严承诺。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一再强调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对于推动中国宪法的进一步发展完善,具有高度指导意义,对于我们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实施宪法,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宪法的灵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关于宪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最多、关注最重、论证最深入的就是在中国宪法的完善中如何坚持党的领导和怎样体现党的领导的问题。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出发点和核心要义。“党要带头尊崇宪法,执行宪法,要把领导人民制定实施宪法同党要在宪法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的各方面必须体现党的领导,这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进入新时代,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强国,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下厉行法治,要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的有序推进,就必须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而三者有机统一的基础仍然是坚持党的领导,它体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
我们党要自觉做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要自觉组织好各级党的组织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强政治核心,坚持领导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过程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既是党的建设的宏伟目标,又是党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中国梦的基本遵循。
全面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强国,最根本、最关键的核心要素就是我们选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方向必须明确,政治保证必须坚强有力,核心要义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几十年来得到的一条宝贵经验。中国宪法在发展中不断完善,在完善中不断发挥根本大法无可替代的法治功能,立足点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就是中国宪法的灵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宪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紧紧抓住了这个核心,为法治中国建设定下了总基调。
二、宪法的实施使宪法更有力量、更有尊严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明确要求。同时,总书记还进一步强调要更加注重根本大法重要作用的发挥,提高宪法实施新的水平。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地位至高无上,其权威不容撼动,其意志是全党和全体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是治国理政、安邦定国的总章程。在我国,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是政治建设、社会治理的基本遵从;就人民权利而言,宪法是人民权利的全部要求和整体表达,是人民权利的根本依托;就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而言,党的领导是中国宪法的灵魂,宪法是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体人民建设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强国的法治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就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